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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论文_台湾地区民商事法律查明机制的实证
作者:网站采编关键词:
摘要:文章目录 一、台湾地区民商事法律查明的缘起与依据 二、研究样本的选取及其概况 三、祖国大陆关于域外法查明的总体实践 (一)总体遵循“意志责任说”确定委托查询主体 (二)
文章目录
一、台湾地区民商事法律查明的缘起与依据
二、研究样本的选取及其概况
三、祖国大陆关于域外法查明的总体实践
(一)总体遵循“意志责任说”确定委托查询主体
(二)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查明主体趋势明显
(三)当事人就法律查明意见书的质证权基本得到保障
四、台湾地区民商事法律查明机制的特殊性
五、台湾地区民商事法律查明机制的完善
六、结语
文章摘要:完善台湾地区民商事法律查明机制是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重要措施之一。当前,祖国大陆的域外法查明总体上遵循“意志责任说”确定委托查询主体,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查明主体趋势明显,当事人就法律查明的异议权基本能够得到保障。而祖国大陆对台湾地区民商事法律查明更加体现法律查明的“意志责任说”,依托专业机构进行法律查明的比例不高,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就法律查明意见书进行质证的比例更低。这都体现了台湾地区民商事法律查明的敏感性和特殊性。未来,祖国大陆的台湾地区民商事法律查明应更加注重查明机制的“去国际化”,尽量消除隐性查明,鼓励当事人和法院通过专业机构承担查明工作,并合理确定查明的范围。
文章关键词:
论文分类号:D923
文章来源:《中国民商》 网址: http://www.zgmszz.cn/qikandaodu/2022/0507/8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