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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法与司法制度论文_民商事审判中“常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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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常理”在法律上的含义、性质及地位的规范阐释 三、“常理”在我国民商事审判中运用的实际场景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民商事审判中法官或当事人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常理”在法律上的含义、性质及地位的规范阐释
三、“常理”在我国民商事审判中运用的实际场景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民商事审判中法官或当事人引述“常理”的整体情况
(二)基于程序法规则的检讨
(三)基于法律论证逻辑的检讨
(四)基于司法裁判效果的检讨
四、“常理”司法运用规则的设定
(一)规则之一:为法律语境下的“常理”构建统一认定标准
(二)规则之二:运用“常理”释法说理之前应穷尽法律规定
(三)规则之三:以“常理”推定事实应保持合理怀疑
(四)规则之四:运用“常理”应做出必要的阐述和说明
五、结语
文章摘要:民商事审判中,法官借助"常理"来评价当事人诉讼主张、答辩意见、证据效力、行为性质或推定案件事实的做法,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司法裁判结论的形成和释法说理的强化。然而,如果法官对引述"常理"本身的论证和阐释不足,则可能造成"常理"的指向不明确、内容不具体,进而导致本应适用的法律规定被忽略,或者导致"常理"与民事习惯等其他社会规范相混淆,或者导致事实认定程序被不当简化,还可能导致案件裁判标准不统一或释法说理的逻辑缺乏一致性。为避免"常理"被误用、滥用,以确保判决结果公正、合法、准确,有必要统一设定"常理"司法运用的操作规则。
文章关键词:
论文DOI:10.15984/j.cnki.1005-9512.2022.02.011
论文分类号:D925.1
文章来源:《中国民商》 网址: http://www.zgmszz.cn/qikandaodu/2022/0210/7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