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一、本刊要求作者有严谨的学风和朴实的文风,提倡互相尊重和自由讨论。凡采用他人学说,必须加注说明。 二、不要超过10000字为宜,精粹的短篇,尤为欢迎。 三、请作者将稿件(用WORD格式)发送到下面给出的征文信箱中。 四、凡来稿请作者自留底稿,恕不退稿。 五、为规范排版,请作者在上传修改稿时严格按以下要求: 1.论文要求有题名、摘要、关键词、作者姓名、作者工作单位(名称,省市邮编)等内容一份。 2.基金项目和作者简介按下列格式: 基金项目:项目名称(编号) 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研究方向。 3.文章一般有引言部分和正文部分,正文部分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法,一般用两级。插图下方应注明图序和图名。表格应采用三线表,表格上方应注明表序和表名。 4.参考文献列出的一般应限于作者直接阅读过的、最主要的、发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献。其他相关注释可用脚注在当页标注。参考文献的著录应执行国家标准GB7714-87的规定,采用顺序编码制。

民商法论文_《民法典》有关保证方式推定的制度

来源:中国民商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2-01-13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基于案例引发的思考 二、保证方式推定法律规范及其价值分析 1. 域外保证方式推定规则及其法律价值 2. 我国保证方式推定规则演进及其价值考量 三、商事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基于案例引发的思考

二、保证方式推定法律规范及其价值分析

1. 域外保证方式推定规则及其法律价值

2. 我国保证方式推定规则演进及其价值考量

三、商事保证的界定

四、完善保证方式推定制度的建议

文章摘要: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原《担保法》第19条一律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属典型的"商化过度"。《民法典》第686条第2款转而推定为一般保证,又无法体现出对民事保证和商事保证的区分规制。通过对域外立法例的考察可以发现,民事保证以一般保证为原则,商事保证则以连带责任保证为原则。我国应当完善《民法典》有关保证方式推定上的民商区分,实现对民事保证和商事保证合理的责任界定。

文章关键词:

论文DOI:10.16297/j.nuaass.202201010

论文分类号:D923

文章来源:《中国民商》 网址: http://www.zgmszz.cn/qikandaodu/2022/0113/780.html



上一篇:诉讼法与司法制度论文_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下一篇:经济法论文_“0元购”“免费送”虚假宣传问题

中国民商投稿 | 中国民商编辑部| 中国民商版面费 | 中国民商论文发表 | 中国民商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中国民商》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