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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身份的政治寓意与共同体建设 ——近代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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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如何重构社会共同体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世界范围内的社会秩序正处于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特殊时期。一方面,欧美发达国家的民粹主义抬头,右翼政治势力以“真正的人民”或“
一、如何重构社会共同体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世界范围内的社会秩序正处于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特殊时期。一方面,欧美发达国家的民粹主义抬头,右翼政治势力以“真正的人民”或“沉默的大多数”的名义,不断激化着阶层分化与对立;另一方面,世界范围内的民族沙文主义和宗教原教旨主义泛起,民族文化和宗教信仰的排他性被极度渲染,多民族国家的共同体根基面临着严峻考验。对于个体而言,“个人的不安全感与社会的分离状态,让我们越发感觉到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成了一个处于危险之中的外来者”[注]Frank Furedi,CultureofFear:RiskTakingandtheMoralityofLowExpectation(Cassell:London,1997), 143.。如何重构社会共同体?这不仅是一个与现代性问题相伴而生的重要议题,更涉及个体以一种什么样的方式存在于世的根本性问题。只是,在现代社会日益呈现出碎片化的趋势中,共同体的重构显得更加模糊、复杂,因而日益迫切。
在社会学经典理论中,“共同体”与“社会”属于两个不同的概念。在滕尼斯的《共同体与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中,“共同体”(Gemeinschaft)被视为由血缘、地缘和精神依次构成的、原始的或者天然的统一体,而“社会”(Gesellschaft)则是由理性(选择意志)和契约关系构成的联合体[注][德]斐迪南·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林荣远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58页。。同样,在涂尔干看来,以宗教和家庭为核心的传统“共同体”的式微引发了个体的“失范”,“社会”应成为个体信仰的对象,而职业伦理和道德的重构是整合现代社会的必要过程。受滕尼斯“契约社会”的影响,马克斯·韦伯还把群体关系分为“共同体关系”和“联合体关系”,认为前者取决于个体行动的情感取向,而后者是指“联合基于理性动机下的利益平衡而达成的状态”[注][德]马克斯·韦伯:《韦伯作品集》VII《社会学的基本概念》,顾忠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54页。。然而,“共同体”与“社会”并非有着严格的时空边界。为了实现美国多元社会的整合,芝加哥社会学派把“共同体”(Gemeinschaft)解读为“社区”(Community),强调“各种礼俗和传统构成的整体性”[注][美]R. E.帕克、E. N.伯吉斯、R. D.麦肯齐等著:《城市社会学——芝加哥学派城市研究文集》,宋俊岭、吴建华、王登斌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年,第1页。。帕森斯在此基础上还提出了“社会共同体”(Societal Community)的概念,认为“社会共同体”属于一种由社会身份和角色所构成的子系统,承担着社会系统的整合功能。
20世纪中期以来,学界的主流倾向于把“共同体”与“社会”进行概念整合,探究现代社会作为一种整体存在的可能性。如阿诺德把社会划分为理性共同体、道德共同体和美学共同体三种形态,认为“美学共同体”使个体在连续性的知觉体验中获得了理性、道德和审美的统一性,亦即社会的统一性[注]Arnold Berleant,LivingintheLandscape:TowardanAestheticsofEnvironment(Lawrence: University Press of Kansas, 1997): .。哈贝马斯主张一种植根于“自由的政治文化”的“宪法公民身份”和“法的共同体”,认为“法的共同体”是不同亚共同体之间的“公分母”[注]J. Habermas, “Citizenship and National Identity: Some Reflections on the Future Europe”,PraxisInternationalevol. 12, issue 1(1992): 119.。1997年加拿大还成立了“政策研究网络”(Canadian Policy Research Network,简称CPRN),旨在“建立共享的价值观,缩减财富和收入差距,总体上让人们感觉到他们融入在一个共同体中,作为共同体的成员面对共同的挑战”[注]J. Maxwell,SocialDimensionsofEconomicGrowth. (Ottawa: Canadian Policy Research Networks,1996). 转引自李培林、田丰:《中国农民工社会融入的代际比较》,《社会》2012年第5期。。总体看来,相关研究大多是在自由主义、社群主义或多元文化主义视角下对历史(传统)与当下(现代)、情感与法律、经济与价值等范畴的统一性的理解。
在西方学界的影响下,中国许多学者也提出了一些本土化的观点,如秦晖批判了“小共同体本位论”(即传统中国乡村复兴论),认为“小共同体”与“大共同体”都具有压抑个性的特征,并提出了以“公民与小共同体的联盟”为媒介的现代化路径[注]秦晖:《“大共同体本位”与传统中国社会》(上、中、下),分别载于《社会学研究》1998年第5期、1999年第5期、1999年第7期(下)。。龚群还从新自由主义的视角出发,认为共同体包括公民共同体、合作性(工具性)共同体及亲密性(团结性)共同体三重层次,且不同层次实行不同的分配正义原则[注]龚群:《多重共同体与多重分配正义原则》,《哲学研究》2016年第3期。。毛丹则立足于市场经济的作用、“地方性共同体”的情感、公民社会的定位以及城乡发展不均衡等视角,阐明了一种“城乡社区衔接、发展村庄共同体与社会的联合体”[注]毛丹:《村落共同体的当代命运:四个观察维度》,《社会学研究》2010年第1期。的整体性观点。与西方学者的价值偏好不同,中国学者特别强调国家在社会共同体重构过程中的主导性作用。
文章来源:《中国民商》 网址: http://www.zgmszz.cn/qikandaodu/2020/1016/5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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